代写刷量屡禁不止! 如何遏制电商平台“刷量”“刷好评”现象
400-60-99315
  • 单位登录
  • 志愿者登录
  • 单位注册
  • 申请志愿者
  • 单位名称*
    单位联系人*
    单位电话*
    手机号码*
    验证码*
    行业分类*
    电子邮箱*
     
    已有公信网账号?立即登录
  • 姓名*
    性别*
    年龄*
    职业*
    手机号码*
    验证码*
    所在地*
    电子邮箱*
    说明*
     
    已有公信网账号?登录

公信关注

代写刷量屡禁不止! 如何遏制电商平台“刷量”“刷好评”现象

发布时间:2019-04-11

  让你种草的购物分享笔记可能并非来自真实用户的亲身体验,而是由专业写手按照商家需求编造的。近日,有报道称,小红书平台上的购物分享笔记存在代写代发、刷量、提升搜索排名的现象,其背后的灰色产业链也浮出水面。

  种草一词最早流行于美妆论坛与社区,之后风靡各大社交平台,许多明星、网红都热衷于用种草笔记分享产品使用感受。而伴随而来的是各类营销推广笔记和刷量点赞,干扰消费者的正常消费决策。对此,消费者要如何防范?平台又该如何对待?

  代写刷量屡禁不止

  此前,包括天猫、淘宝、京东、马蜂窝、美团、人人车、当当网、拼多多、苏宁易购、1号店、大众点评等各大知名电商平台均被曝出过其商家存在刷单现象。

 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,作为互联网黑灰产业链的一部分,代写刷量产业一直存在,许多电商平台都面临这个问题。一直到现在,刷单刷量就像行业毒瘤一样,仍然屡禁不止。

  据了解,对于网购来说,评价是引导销量的重要因素。刷单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,商品却以次充优,让消费者防不胜防。几元钱能买一条好评,一两千元能升一颗钻,一些网络平台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,刷单几乎成为一条暴利产业链。

 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指出,刷量、删差评、虚假评价等行为不仅扰乱了电商行业正常的交易秩序,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也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,构成了不正当竞争。

  北京盈科(杭州)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,虚假刷量行为,实际上是对小红书商业模式的侵权损害行为。名为分享,实为推广软文的信息,根据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相关规定,可以认定为互联网广告。根据规定需要对广告真实性负责,同时还应标注软文的广告身份,使得消费者能够明辨其为广告。

  信誉评价机制是主因

  此类刷量一条龙服务产业链是如何产生的?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表示,电商平台信誉评价机制是电商卖家刷量的主要原因。对于电商卖家来说,刷量能快速形成商品销量高的假象,提高店铺的成交量和好评率,且相比正常的市场推广,刷量的成本低,效果显著。目前对于刷量的举证难,处罚轻,尤其是对刷量者个人的处罚轻,因此面对利益的诱惑,刷量从业者愿意冒险。

  蒙慧欣认为,刷量产生的泡沫数据不仅会让一些劣质产品得逞,而且对行业大数据、平台大数据和广告效应也会产生误导,甚至还会影响相关部门的决策。

  蒙慧欣表示,电商平台应优化排名制度,不再把好评、销量等作为排名的主要依据,而是把诚信度、资质等作为更重要的参考指标。电商卖家不能盲目刷量,不能不进行真实的评测就认定商品好坏与否,而是应该多在商品品质和售后服务等良好的购物体验上下功夫,重视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,逐步形成品牌和行业影响力,这样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。

  需多方联动净化交易环境

  如何遏制刷量”“刷好评现象?曹磊认为,刷单行为在国内根深蒂固、利益盘根错节。要想抑制刷单现象,需要从多个层面联动来解决。

  首先,加强政府监管。新《电子商务法》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假宣传、虚构交易、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知情权。这意味着,电子商务经营者刷量”“刷单”“刷信誉等行为或被禁止。只有监管、立法、司法等各部门重视了,商家、平台才会更加积极配合,协同治理。

  其次,平台严格防范。要想解决刷量”“刷好评问题,平台层面首先要表明态度,坚决反对。对于商家出现的刷量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,久而久之此类现象才能逐渐减少。

  再次,外部力量监督。包括消协、社会组织、专业机构、广大用户,在抑制电商平台刷量现象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通过各类社会机构的力量,与平台之间相互配合,可以更全面地对刷量行为进行监督治理。

  姚建芳认为,导致电商平台刷量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是电商平台的排名机制,以及消费者的购买参考,商家可以通过刷量这条途径获得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访问量。刷量现象纳入法律监管范围将净化电商交易环境,虚假交易、虚假信誉评价或将有所改善。

在姚建芳看来,监管刷量行为需要电商、消费者、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。对于电商平台,完善搜索排名机制,不能仅通过销量和评价来评价卖家信誉形象。对于刷量的卖家要坚决予以处罚,严重者关店处理;消费者一旦发现卖家有刷量行为应向平台和监管部门举报;监管部门需要完善立法,严格执法。


来源:工人日报

责编:0712



了解我们
机构简介
帮助中心
业务合作
法律声明
联系我们
主要栏目
公信评级
投诉举报
品牌评价
公信关注
信息公告
相关法规
主要业务
公信评级
公信评价
公信研究
品牌服务
咨询鉴定
委托服务

业务电话

400-60-99315

©2007-2021  中国公信网 版权所有 京ICP备20016635号